宁波市人防办日前联合住建局、能源等相关部门及国网宁波供电公司,率先在全省明确人防车位充电设施设置具体要求,印发了《关于明确人防车位充电设施设置相关要求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按照《通知》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新受理施工图审查的居住项目,人防工程内机动车车位应100%预留安装条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求。既有人防工程内车位需增设充电设施的,原则上由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向供电部门提出充电设施电力配套需求和用电申请,计量表箱相对集中设置,并做好政策处理、信息公示等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无物业管理小区由业委会或居委会)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协助,出具同意安装充电设施证明。 |
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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