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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照明管理所是什么要害机构,可滥用“警戒区域”?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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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1 19:40:26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分享到: qq sina

在海潮映月附近散步,步入附近一双向通行小马路,右侧则是小公园。路口路标显示前方为宁波市市政照明管理所。步行往前,离照明管理所还有50余米远,前方摄像头就不停发出“警戒区域请尽快离开”的驱赶音。
甚是奇怪,市政照明管理所不是什么军事要地吧,何以如此远距离就可以禁止行人通行?谁给你的自信和勇气,装得如此高大上,在公共区域上限制公民通行的权利,恨不得把周边百米均围进自家围墙?
上前与保安交涉,问为何驱离,答曰“与你有啥搭嘎?”并补充,“这围墙外的路也是我们照明所的”。
不想与其争论,只是内心坚信:我是一个公民,有权行走在祖国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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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11 22:06:32 来自 浙江宁波

有空细细研究一下各类吃皇粮的单位,简直惊为天人
WO C!!还有这样的单位,哈哈

    发表于 2022/06/11 21:15:52 来自 浙江宁波

    此路是我修,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没门…

      发表于 2022/06/11 21:54:01 来自 浙江宁波

      照明管理所的人不出来走两步,给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22/06/11 23:36:20 来自 浙江宁波

        惊为天人

          发表于 2022/06/12 21:19:12 来自 浙江宁波

          确实惊为天人

            来自: 掌上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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