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欣发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收取租客的租金跑路,导致较多租客被骗半年或一年的租金,同时发现被骗租客都是严重低于市场价格支付的租金,可见宁波欣发是故意为之,是否可购成诈骗罪?房东租金为月收取,现在未收到租金,根据合约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报案欣发所在地鄞州区某派出所,根据派出所意见及合约情况可合法收回房子。租客损失钱财报案后,鄞州分局经侦队立案,目前未果,时间未详。那么
问题来了:1、租客不愿搬出。导致矛盾重生。
2、房东未收到租金要收回房子。导致矛盾重生。
3、有明理租客和房东协商续租事项,因房价差异较大,导致矛盾重生。
4、有无理租客直接耍赖,不协商不付钱,0元续租,装大爷,导致矛盾重生。
5、当然,租客在明知房价有如此大的差异情况下,被骗惹人争议?但是最终租客和房东均是受害者。
另外问题:1、欣发公司在5月12日还更换了新法人?那么该公司法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联系,解决?
这样的事情,居说之前也有发生?全国各地均有在上演?这显然不是小事,是社会的问题?是法律的漏洞还是人性的丑恶?房东面对自己巨额购置的房产,自己的私有财产,竟然可以被如此侵占?甚至还要受到个别执法部门的滥用职权瞎执法的困扰更加导自己私有财产无法被合法收回,;欣发法人在变更,业务联系人均在,租客确追不回钱?为了碎银几两死皮赖脸赖上房东?
最终:该问题如何解决?政府部门无人真管?难道真要房东租客“大打出手”?宁波欣发相关责任人确遥遥相望,置身世外?宁波是一个文明城市,有着光鲜的外表,当老百姓真正碰到困难时,发现确是无可奈何?无人真正为民解决实事?碰到问题了只能自认倒霉蛋?或者各赁气势,各凭本事自我去解决吗?还是要去打市长电话才给解决?---------- ----
有无共同维权群,求拉?求抱团取暖-----------一个受害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