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间,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对有关恒大部分应收款项拟进行重组。
浙江建投称,为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建工”)拟与中国恒大集团下属控股公司城博(宁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博置业”)、浙江省浙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房产”)达成在建工程三方转让协议。
在建工程为宁波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项目(以下简称城市之光项目)。城博置业作为城市之光项目转让方,浙建房产作为专业房产开发公司受让城市之光项目并将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形式负责城市之光项目后续的开发建设工作,浙江建工作为专业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城市之光项目后续工程施工事宜,预计后续工程施工金额不超过11亿元。
城市之光项目总用地面积145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6496.1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53556.32平方米(其中红线外地下建筑面积为19780.85平方米),地下车位1024个(含社会公共停车位210个)。项目规划建设至42层,规划建筑高度195.05米,目前已建至地上26层,当前为停工状态。
目前城市之光广场C3-5#地块预售许可面积117101平方米,许可套数1666套(其中车位位于第-2层至-1层共计456套;商业用房位于第1层至第4层共计202套;办公用房位于第4层至42层共计1008套),已全部网签备案至宁波东投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诚博置业承诺在项目转让过户至浙建房产的同时,协调宁波东投置业有限公司配合解除网签相关手续。
根据浙建房产、浙江建工委托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结果,在假设开发的情形下,城市之光项目权益价值13.47亿元为转让对价,浙建房产以应付转让对价中的2.18亿元用于抵偿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对浙江建工及其下属子公司宁波地区的应付款项,剩余转让对价,通过销售变现等方式处理,将按照有关政府部门统一要求化解中国恒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有关项目债务缺口。《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签订后,浙建房产与浙江建工就后续还款事项约定如下:浙建房产承诺自城市之光项目资产过户登记至浙建房产或新设资产受让方名下之日起2年内,浙建房产或资产受让方向浙江建工归还前述2.18亿元款项;如浙建房产后续未能按期归还前述2.18亿元款项,浙建房产同意以包括但不限于等价资产或权益作为履约保障。
另外,城博置业同意在3亿元范围内化解恒大集团宁波地区(城市之光项目除外)欠付浙江建工二级子公司2.1亿元的债务,最终以有关政府部门确认为准。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城博置业总资产36.82亿元,净资产19.9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5亿元,净利润-1301.29万元。
浙江建投称,公司本次开展应收款项重组业务,有利于加快化解公司涉及中国恒大集团及下属公司应收款项逾期问题。公司预计本次交易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将在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加强与地方监管部门、恒大集团沟通,积极采取措施,加快化解涉及恒大集团应收票据逾期问题。公司不排除利用优先受让权以及通过财产保全、法律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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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7 16:57:23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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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5/28 08:39:45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6/04 10:01:48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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