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小区内贴了《告业主书》、《关于组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的通知》,就此内容现声明如下:一、《告知书》、《换届小组通知》流程错误且实质上违反法律法规1、北岸琴森社区和文教街道办事处并未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委员会;2、北岸琴森居民委员会接受业主代表罢免提议,并无法律依据,亦不属于《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定职责;3、文教街道办事处负有核实义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换届流程4、文教街道办事处作为召集人启动换届(等同于解散业主委员会)违反《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法律法规:(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三)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经20%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召集临时业主大会;(3)《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业主可以提议临时会议审议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第一、业主依法自治,政府不能强行干扰;第二、文教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负有核实义务,需经合法性审查,且公示无异议方可进行换届流程,为什么在新物业进驻一月不到就急于把正当履职的业委会“罢免”;第三、业主委员会有且包括不限于核实、抗辩、诉讼维权等权利。二、文教街道物业主管部门缺乏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1、北岸琴森自交付至2021年15年来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文教街道此前从未指导业主大会召开。2、2007年《物权法》实施,2022年《民法典》实施,同年4月1日宁波新条例执行,在之前和至今从未收到过相关部门组织学习。三、违法指导的『黑历史』给小区带来的后果1、2020年7月,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收到文教街道某部门的微信指导,不能直接启动选聘,必须先作续聘投票。2、2020年11月,在小区已聘请第三方,就合同到期前表决是否续聘老物业且已服务了1个多月的情况下,文教街道书面指导要求重新选聘第三方,导致小区再一次停止工作1个多月。3、2020年12月,文教街道指导干扰业主大会投票,要求暂停。4、2021年1月指导函,文教街道第4次指导,否定业主大会的结果,要求重新投票。指导函被某人利用(82周岁高龄老人,聘请的是不被续聘的浙电物业的律师),以指导函依据撤销业主大会决议,导致小区增加聘请律师应诉的成本,选聘工作被迫又一次暂停。后经江北法院判决,召开第二次业主大会聘新的物业公司为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并未损害业主权益,直至12月再一次进入选聘。5、2021年2月,文教街道在不告知业委会的情况下约谈4家竞聘单位,致使路演中途夭折。6、文教街道带领律师顾问以增补的委员要业主大会表决才有效并予以不备案为理由。7、第7次以过半业主代表签字指导成立换届小组之名,行强行解散业主委员会之实。四、其他1、2006年以来,物业服务合同从未公示、续聘从未表决,而且合同中的条款损害业主利益,按照规定,合同在街道都有备案;2、浙电物业设施设备未好好维护,不配合业委会工作(审计等)、 无数次撕毁公告,电梯张贴污蔑造谣;3、某业主冲击会议、部分业主冲击业主大会计票现场。在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起诉浙电物业(2021年6月江北法院立案),追诉数百万元款项尚未结案、中海物业进场“刚满月”,已经完成地下车库冲洗、南北门亮灯工程、地面腐叶清理出二百多袋,扫地车、清洁车购置等;下一步化粪池出清、周边车位管理、车库亮灯、绿化品质提升、门禁升级、漏水维修等各项工作逐步推进,百废待兴之时,“强行解散业委会、重新换届”,行如此荒谬之事!76个业主代表名额,8个空缺,30多位明确表示不知情或未签字,街道这过半的业主代表签字不知从何而来?业主代表未在本楼道内经过业主意见收集,所代表的仅是个人。北岸2200户的小区凭30几个人以暗箱操作(多位业主代表不知晓罢免一事)无正当理由就可罢免了尽职履职的业委会?这波操作文教街道要给广大业主一个明确交代!业主委员会没有工资没有报酬,所有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由全体业主委员会义务奉献,坚持下去的动力就是小区变得越来越好,业主们的信任和支持!考虑到本次事件的恶劣性和严重影响,业主委员会决定:1、是否终止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征询全体业主意见,为了保证公平,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操作;2、必要时聘请律师,进行维权诉讼;3、考虑到北岸琴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应根据《民法典》和宁波市新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另外小区诸多急于推进的维修等各项事务,一并提交业主大会审议授权。 |
发表于 2022/05/26 16:24:56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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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有幕后推手啊!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不应该公示15天吗?业主大会的结果不应该公示7天吗?罢免业委会这么大的事,业主代表难道不应该广泛征集本楼业主的意见吗?看来费这么大的劲儿换了物业,挡了谁的财路吧?以业主知情权起诉街道,要求公示所有签名业主代表名字。
真他妈不要脸! |
发表于 2022/05/26 16:45:29 来自 吉林长春
发表于 2022/05/26 19:48:34 来自 浙江宁波
哪些人,什么时间,因为什么原因,用什么程序方法,在哪里,怎么通知、通知到谁,最终完成了罢免业委会的流程?街道又是如何来鉴证判定?以什么法条? |
发表于 2022/05/26 22:59:13 来自 浙江
为什么在新物业进驻一月不到就急于把正当履职的业委会“罢免”?罢免理由是什么?
新的物业入场,正是需要业委会的时候。
这个时候搅浑水,目的是什么?
北岸的业主们,自己思考下。
事出反常必有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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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5/26 23:12:5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5/27 09:54:32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5/28 14:08:43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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