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22/03/26 19:12:51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3/26 21:29:21 来自 浙江杭州
政府的初衷应该是好的。建设未来社区提高百姓生活品质。可是这个安置方式,政策似乎被玩弯了。有这个置购钱,付个首付买套商品房不香吗?花这么大代价换个安置房心里憋屈。这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应该还是集体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几十年后的拆迁又的掏一大笔费用。对于一般家庭来讲,本来住着落地房,手里有个几十万也算是小康了。万一家里有个头痛脑热也可以应急。现在要换成公寓,一下子把家里的积蓄全被榨干,还要欠债。哪来提高生活品质?这似乎也有背物权法。如果是国有土地,那与国务院第590号文件和宁波国有土地拆迁条例(2021)都是相违背的。听说菜场那边的拆迁就是1:1.5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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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6 23:21:39 来自 浙江宁波
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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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6 23:22:07 来自 浙江宁波
这是要倾家荡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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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7 00:27:15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3/27 11:52:56 来自 浙江宁波
好像也没写7000一平要拿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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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7 23:16:36 来自 浙江宁波
反正原来都是2层楼直接拆了自己盖别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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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8 08:16:45 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2/03/29 19:33:11 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2/04/01 08:50:20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4/01 12:41:26 来自 浙江宁波
为什么村里要搞,老百姓不想拆,因为油水都被抽走了,村干部那个积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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