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是街道的三产吗?——南门街道柳锦小区的怪现象---请有关部门彻查 |
[恭喜,此贴已于2022-03-13 21:13:42 在海曙区 被 二郎君 推荐,推荐理由:原创内容]
发表于 2022/03/04 13:02:06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3/04 13:14:18 来自 浙江
发表于 2022/03/04 17:22:35 来自 浙江宁波
在窗口工作的几乎都是临时工。本身就没有编制。随时可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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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东论 iPhone客户端
发表于 2022/03/04 17:56:1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2/03/05 07:37:19 来自 浙江宁波
1:社区人员到物业公司当经理,只要该人员离开社区,就没有什么问题,如果还在编制内,那个才不可以。总不能社区人员辞职了,还不让人去别的地方做吧。
2:贪污需要证据,首先要明确这钱如果是物业费收缴之内的,业主是无权过问的,而公共收益,这部分开支,业主可以要求业委会或物业公示,也可以请第三方审计。 3:物业公司不好,社区是不会派什么调查组下来的,社区只会对物业公司进行告诫,对物业公司的操作却是不能干涉的,只有业主,业委会联合才能监督物业,更换物业。 4:如果经过审计,确实存在物业公司或业委会私吞公共收益的,可以报派出所公安局。 5:社区的工资,日常经费都有相关拨款及收入来源(有相关的规定),不会去私吞什么小区的收益。 作为业主,首先要明确关系,明确职责,然后才能针对性的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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