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2022年蛟川书院高中部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2021)》和上级文件精神,努力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积极办人民满意学校,确保招生工作公平、有序、科学、规范,确保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320人以内。
三、招生对象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行端正的以下三类学生:符合普高报名条件的镇海区初中应届毕业生;报名前户籍在镇海区的区外初中应届毕业生;父母在镇海区内有产权住房的港澳台籍、外国籍区外初中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及录取
所有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学生均应在镇海区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报名并填报蛟川书院高中志愿。
(一)镇海区内初中毕业生按蛟川书院初中毕业生、非蛟川书院初中毕业生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蛟川书院初中毕业生:录取人数以与镇海中学录取这类学生人数之和达到2022届蛟川书院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总人数的2/3以上为准。
2.镇海区内非蛟川书院初中毕业生和2020年8月31日前户籍在镇海区的非镇海区内初中毕业生:根据区教育局的有关招生政策精神和招生计划数,在不低于蛟川书院初中毕业生升蛟川书院高中录取统招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
(二)户籍在2020年8月31日以后才迁入镇海区的2022届非镇海区初中毕业生,中考分数达到镇海中学统招分数线低3分以内的(包括3分),在招生计划数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符合招生对象要求且在镇海区参加中考的2022届初中毕业生,若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或田径、乒乓球等方面有显著特长的,经有关教练老师推荐,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同意亦可录取。
五、收费标准
学杂费17600元/学期,住宿费500元/学期,代管费照实结算。
六、联系电话
0574-86294054(贺老师)
0574-86294037(沈老师)
宁波市镇海蛟川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