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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7 13:04:22 来自 上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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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他也标为“兴也”,解释时却说:“周礼,仲春令会男女,然则桃之有华,正婚姻之时也。”又成了“赋”。 赋、比、兴三者的界限比较适合的划分是,凡与当时情景之描述有关联者,都应归于赋,如《卷耳》《黍离》《蒹葭》《七月》;凡有比喻、象征意义者,都应归之比,如《关雎》《桃夭》《谷风》《无衣》;只有无法与诗本义联系的,才是兴,如《黄鸟》《采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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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2/08 11:08:19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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