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鄞南山区一小村落,家有兄弟三人,老大务农,老二老三都到外出镇上工作,老大因为母亲干涉,生下一子后与老婆离婚,60多去世。考虑到侄子家里条件较差,以前爷爷奶奶的老房子山林自留地一并给了他,并介绍他进厂工作,造房时帮他买水泥砖瓦。几年前村里新村建设,老房换新房,他叔用自己的一间楼房(90年代建)换了新村建设一间房,侄子有一套破旧木结构房子,侄子想用这套旧房换新一点(叔的那套),叔说只要新村建设的房子产权能做到自己名下,无所谓,其它侄子自己和村里商量,村里答复按照政策是不允许的,叔认为有可能今后有产权纠纷,就把原房子给了村里,他认为叔不肯帮忙遂交恶,后来叔老到村里居住,侄子老婆经常到门口指桑骂槐,故事止! |
发表于 2022/01/12 10:28:20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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