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一个都没有的,老板没在,弄个经理,洋洋些些不晓得,脚翘翘,问他事情和政策不知道的,乱讲的。没有一个小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都不懂的,自从建立社区后,所有社区负责人都很负责,只有陈X平特别不负责任不作为,有事就推给物业,上梁不正下梁歪,下面的社工也越来越差,居民的事都是能拖就拖。陈X平事情事情不做,政策政策不知道,好做事情不做,做不来的事情一定要做,这种人根本没有做负责人应有的情商和智商?人家都会好好与业主沟通,她最好每天脚翘翘,事情不要做,还要和业主造业! |

发表于 2026/05/15 12:43:54 来自 浙江宁波
|
根据上位法:《民法典》第274条:楼道照明属于业主共有,日常运行维护费(含电费)是物业费的法定组成部分。
以及下位法:《宁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甬价费〔2017〕56号)第二十条明确:楼道灯属于“公共普通能耗”,公共普通能耗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统一列支,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分摊. 上位法和下位法都认定楼道灯电费是物业费的组成部分,柳西新村佰X物业在物业费外额外收取20元楼道灯电费是重复收费,有悖公平原则,应予以取缔。 柳西业主诉求: 一、要求撤销以周X民为首的业委会出卖业主利益与佰X物业签订的违法物业合同。 二、要求佰X物业立刻停止收取楼道灯电费20元这项违规费用。 三、请区物业办、区综合执法局、南门街道组成联合工作组上门核查,责令物业公示小区公共能耗收支账目,规范收费,杜绝乱收费。 四、要求区物业办和街道主管领导对无小区管理经验的佰X物业加强督导和巡视,严肃处理佰众物业不作为和侵占业主利益(包括并不限于违法收费和套取物业维修基金) 五、要求南门街道启动佰X物业退出柳西新村的必要程序,并恢复2020年旧改前的模式来管理小区 六、要求南门街道就地解散以周X民为首的出卖业主利益的业委会(柳锦陈X平5选5弄出的业委会),或重新按正规程序选举 |
发表于 2026/05/15 13:00:52 来自 浙江宁波
|
传统社区本无需设立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机构。在八九十年代尚未出现物业管理公司的时期,社区内部矛盾相对较少。然而,自从引入物业公司后,社区管理方面的纠纷反而呈现增长态势。物业管理公司究竟能发挥何种作用?无非是资本方雇佣低薪劳动力,变相盘剥业主利益并压榨物业从业人员。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6/05/15 20:57:31 来自 浙江宁波
|
坦白而言,物业公司对于普通住宅小区而言并非理想选择,其功能究竟体现在何处?无非是资本方雇佣成本较低的劳动力并通过外包业务获取利润,谁能举例说明物业的实际效用?人们普遍抱怨物业收费积极,但在我看来,连物业费都收缴不力的物业公司,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
来自: 东论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6/05/15 22:30:36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5/15 22:34:58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6/05/16 10:48:18 来自 浙江宁波
|
(转发民生一点通)请看图片,柳西新村垃圾房明显显其他垃圾(黑色垃圾桶)满了,佰X物业不及时清运,导致业主没地方扔垃圾,只能扔在其他垃圾桶(黑色垃圾桶)外面。
业委会周福民本职工作是让物业及时清运,或者增加黑色其他垃圾桶。他和他的马甲却在业主群和佰x物业穿一条裤子,包庇佰X物业,以领X的口气指责业主素质低! 作为业委会应该监督物业做好物业服务,他倒好,觉得自己是小区领X,颐X气使来指责业主,本末倒置,放任物业胡作非为,来教训业主。人家让你当业委会是去监督物业服务业主的,不是让他来管理业主的,这种人会当吗?不会当不要赖着!这种人就是社区负责人指定5个人选5人选出来来坑害业主的,根本不配当业委会主任,街道应监督柳西业委会引咎辞职! |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