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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宁波家住2楼以上的都注意!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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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7 09:45:49 来自 浙江宁波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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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公布了

一起有关高空坠物致伤索赔案

半块红砖从天而降砸中76岁老人

法院判决楼上近30户居民

按份承担90%的补偿责任

共计赔付19932.14元

案情回顾

南昌市民老陆今年76岁。某天,他正在小区楼下洗水桶时,突然有半块红砖从天而降,砸中了他的脸颊,导致其脸部骨折。

其家人第一时间进行了报警,通过调查、走访,警方最终基本排除了人为作案可能。

在此次事件中,老陆治疗共计花费2万多元。警方也未查明实际侵权人。最终,老陆将小区物业公司和该单元楼四楼以上全部业主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因此,老陆起诉了物业公司和近30户可能侵权的邻居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老陆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2214.68元,这近30户邻居按份承担了90%的补偿责任共计19932.14元。

法官说法

该案判决后,老陆的部分邻居始终无法释怀。但事实上,他们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如果可能侵权的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可能,可以免除补偿责任。

法院提醒

根据最高法曾发布的《高空坠物伤人案件趋势和特点》的报告显示,近三成的高空坠物民事案件,会出现直接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其中有人员死亡的案件接近两成。


从2021年3月1日开始

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

正式入刑


虽说2楼、3楼等

属于比较低的楼层

但仍属于“高空抛物罪”的认定范畴

且在找不到侵权责任人时

2楼以上业主都可能成为被告方


请大家约束好自己的行为

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

既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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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8 15:21:09 来自 浙江宁波

如果可以证明当时人不在家里,是不是不需要赔付了?
    TA共获得: 回复:1
    蓝精灵在宁波
    蓝精灵在宁波 2023/09/18 16:31:40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疑罪从无,不能有罪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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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09/17 10:21:50 来自 浙江宁波

    围观

      发表于 2023/09/17 10:24:59 来自 浙江宁波

      了解

        发表于 2023/09/17 10:29:50 来自 浙江嘉兴

        时刻提醒家人,高空坠物危险!

          发表于 2023/09/17 11:46:34 来自 浙江

          看看

            发表于 2023/09/17 17:11:29 来自 浙江杭州

            知道

              发表于 2023/09/17 17:36:34 来自 浙江湖州

              我来看看

                发表于 2023/09/17 19:09:52 来自 浙江宁波

                危险无处不在

                  发表于 2023/09/17 20:14:57 来自 浙江宁波

                  可怕

                    发表于 2023/09/18 07:03:07 来自 浙江宁波

                    典型的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发表于 2023/09/18 07:59:57 来自 浙江宁波

                      纯粹是和稀泥,警方都基本排除人为,还要业主承担。

                        TA共获得: 回复:1
                        zhiery
                        zhiery 2023/09/19 14:56:46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应该物业承担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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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09/18 08:56:07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9/18 09:18:31 来自 浙江宁波

                          关注

                            发表于 2023/09/18 12:57:37 来自 浙江

                            有这种高楼扔东西习惯的,真心垃圾

                              来自: 掌上东论

                              发表于 2023/09/18 14:17:54 来自 浙江宁波

                                发表于 2023/09/18 16:24:05 来自 浙江宁波

                                法官说法

                                但事实上,他们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侵权。

                                这句话最金典!

                                如果不能证明某人侵权,即便是该人真的侵权了,也应该判无责。

                                  发表于 2023/09/19 14:38:37 来自 浙江宁波

                                  这个最危险

                                    发表于 2023/09/20 10:50:44 来自 浙江宁波

                                      1 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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