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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650万捐赠房产要缴450万的税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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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31 19:57:07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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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徐汇区,一对老夫妇生前立下遗嘱,要捐出毕生积蓄与房产,救助先心病患儿。然而,受托基金会在处置房产变现时遇到难题:房屋一旦先过户、再出售就要缴纳高额税费,达房屋总价六七成。

据报道,杜英荣、陆苏英夫妇节俭一生,生前累计捐款500多万元。2018年,他们又立下公证遗嘱,希望身后将剩余存款和房产全部捐出,救助困难家庭的先心病患儿,并指定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为遗产受托人。

然而,基金会要处理房产时,被相关部门告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老人过世后房产要出售,必须先确定新的房屋产权人。

可是一旦这套房屋权利人变更为基金会,再对外出售时,就需要参照企业缴税,无法享受个人售房的部分税收优惠,面临缴纳高额税费的情况,这让基金会迟迟无法下决心处置房屋。

事实上,早在2014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也遇到过类似难题。一对老人遗赠的助学房产,过户到基金会名下后,他们出售时发现:需要缴纳的税费竟高达房屋出售总价的近70%,其中的大头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闵行区代表处专职副会长鲍运刚提到:我们这一套房子是650万,总共要交四百五六十万的税。我们留着呢,就想办法把它租出去,通过租金来进入老人设立的慈善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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