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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再次致歉!处罚决定书公布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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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0 09:33:11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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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诚恳接受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近日,因黑龙江望奎双汇“猪后鞧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问题,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和我公司收到政府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我们诚恳接受行政处罚,坚决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公司在管理上的严重疏漏,辜负了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信任,我们深感愧疚,郑重向消费者和社会公众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我们将以此为戒,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围绕源头采购管控、检验检测升级、生产过程控制、配强专业力量、全链条安全体系、深化全员培训六个方面,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切实提高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整改方面,双汇发展表示,公司将围绕源头采购管控、检验检测升级、生产过程控制、配强专业力量、健全全链条安全体系、深化全员培训六个方面,对现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切实提高公司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天眼查APP显示,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由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和黑龙江省北大荒肉业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持股25%),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双汇发展”企业集团主公司。



处罚决定书公布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0月9日发布的公告,2025年10月10日,望奎县农业农村局接到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望市监函〔2025〕213号》。

函中内容称:2025年8月28日,长春海关技术中心在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对大庆市让胡路区黑龙江比邻优选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明湖分公司销售的望奎双汇生产的猪后鞧肉进行抽检,林可霉素项目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相关处罚结果显示: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对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53,897.24元;罚款人民币33,077,944.80元。


漯河市畜牧局对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00,963.04元;罚款人民币34,019,260.80元。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罚:


1.给予公司警告。


2.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00元。


3.对公司董事长万宏伟处以罚款人民币37,646,221.70元。


4.对公司董事兼总裁马相杰处以罚款人民币5,660,991.27元。


5.对公司副总裁乔海莉处以罚款人民币6,469,449.94元。


6.对公司总工程师王玉芬处以罚款人民币6,586,174.63元。


双汇此前曾致歉

5月28日,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官微发布致歉声明称:


针对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猪后鞘肉林可霉素残留超标的问题,公司深表歉意,并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赶赴望奎双汇北大荒食品有限公司,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全面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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