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据上观新闻:近日,长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在二手交易平台以租赁手机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最终落入法网。杨某某是一名00后大专生。因平时和女友吃穿用度开销不小,还动不动出去旅游,手头一直较紧。
因急需用钱,他便动起了歪脑筋。2025年3月的一天,杨某某在浏览某二手交易平台时,盯上了王女士出租的一台品牌手机。“我是在校大学生,因观看演唱会需要摄像,想租赁您的手机三天。”为了获取王女士的信任,杨某某还主动向对方发送了“自己”的身份证件,并支付了320元租借费。
经王女士多次催促,他将手机数据线、手机壳等配件装入快递包裹寄回,以此制造手机已归还的假象。待王女士线上质问时,杨某某便以“手头紧、手机已经卖了、等发了工资分期还”等理由拖延时间,甚至还写下了欠条。
事实上,杨某某收到手机后不久,便以抵押的名义到附近的二手手机店销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3月,公安机关接到王女士报警后,逐步锁定了杨某某。同年7月,杨某某被抓获归案。
到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罪行,并坦白自己发给王女士的身份证、学生证照片并不是本人的,“是我同学韩某之前向我租相机时发给我的。”长宁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杨某某采取上述方式先后骗取两名被害人的手机各一台,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6500元。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