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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9/18 16:09:47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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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葫芦岛市实验中学下发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风险告知责任书,要求学生签署,写明参赛发生意外及损失,全部责任自负,与学校、工作人员无关。对此,学校副校长胡女士回应,签风险告知书是学校这种大型的体育活动必须有的一项规范流程,但不是免除学校的管理责任。副校长称,因为体育运动会属于竞技类比赛,竞技类比赛肯定存在运动的意外风险,需要告知家长知晓;而在学校内发生的问题,学校有责任,学校会承担。针对该风险告知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江苏英特东华律师事务所王勐律师表示,风险书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免除因学校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责任。同时,免责条款不能免除学校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若学校存在过错,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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