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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警方:周某婷(女,22 岁)、邓某杰(男,21 岁),为博眼球发布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罚!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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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23 16:52:35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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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曙公安网安部门查明,周某婷(女,22 岁)、邓某杰(男,21 岁)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故意虚构事实,分别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实信息,并配以鄞县大桥停放警车、救援车辆的相关画面,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经核,相关画面实际为警方对一起单人落水警情实施救援的现场画面。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周某婷、邓某杰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发现不实信息,欢迎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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