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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签贷款合同时只看到6%的年利率,但实际上背后还有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针对这些不规范现象,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规要求 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 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 使个贷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 图片/新华网 徐劲柏摄 即所有和贷款有关的利息及各种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所有成本。
新规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规定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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