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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检察院 一行三人在副检察长许文的带领下 驱车赶往黑龙江省 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看望一名服刑人员的幼子 这场跨越春夏秋冬的暖心守护 要从该院办理的 一起案件说起…… 2024年7月,绿园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发现,李某某因诈骗多次触刑,却利用连续怀孕、哺乳规避刑罚执行;在社区矫正期间,又再次实施诈骗。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将该线索移送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同时上报上级检察机关。随后,长春市检察院将该案列为重点跟踪督办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5年,李某某先后四次怀孕、三次生子,利用连续怀孕、哺乳逃避收监执行。2025年5月,李某某在案件审理期间诞下第三子。因其身处刑事诉讼阶段不具备抚养照料能力,且明确放弃监护、拒绝承担抚养责任,加之孩子生父不明,缺乏法定监护人照料,短期内无稳妥安置途径,新生儿遂由长春市福利院临时照料。同年6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 案件虽然办结,但孩子的安置问题始终牵动着办案检察官岳琳的心。她按照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相关规定,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实地了解情况。经查,孩子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某县福利机构软硬件条件不足,无对应安置机制,按规定应将其安置至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集中养育。 为确保安置程序合法合规,岳琳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前往监狱,向正在服刑的李某某耐心说明安置方案。李某某当场签署监护权移交及安置同意书,同意由民政部门对孩子进行长期监护抚养。2025年9月,检察机关协调民政部门,将孩子安全送至大庆市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办妥监护手续交接等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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