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基数调整常见问题整理如下: 问:2026年度基数调整业务办理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6年基数调整时间是6月24日—7月18日(宁海分中心办理时间截至7月10日)。 问: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答:2026年度缴存基数上限暂按2025年度上限38907元执行,待新标准公布后另行通知调整。缴存基数下限为2025年度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为2660元,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为2430元。 本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后,若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自标准调整次月起,缴存人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问:缴存比例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答:缴存比例下限5%、上限12%,缴存单位可在上述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月缴交额如何计算? 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按同级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确定后,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允许调整。月缴交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得出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之后)×2。 问:基数调整要怎么办理? 答:(一)网上申报。单位经办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法人用户登录”“法人证书”,通过扫码或读取介质证书登录后,在首页搜索“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办理情形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业单位也须选择“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仅调整基数的勾选“缴存基数调整”,仅调整比例的勾选“缴存比例调整”,两者都需调整的先做“缴存比例调整”再做“缴存基数调整”。 业务提交后可通过“企业专属服务”—“办件记录”—“办件结果”或“详情”查询业务办理结果。 (二)窗口申报。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市本级缴存单位也可到市本级延伸服务网点办理基数调整申报手续。 问:基数调整申报后发现错误的,如何更正? 答:在7月18日前,单位发现基数调整数据申报错误的,可重新申报缴存基数(线上线下均适用),基数调整数据将实时更新。 问:同一单位是否可以选择设定多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答:同一单位只能选择设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问:基数调整时,excel表格提示密码保护是什么原因? 答:基数调整导出文件,文件中只有“变更后基数”列可以修改,缴交额等相关数据会根据公式直接计算。其他项已锁定无法输入信息,您如果在其他项输入信息,会提示密码保护,单位无修改权限。如录入的“变更后的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系统将自动调整到下限或上限。 关于2026年度基数调整的通知、操作指南、问题解答等相关信息,可登录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2026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专栏”查询。 |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