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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车祸住院遭男医生侵犯,送检拭子中检出该医生DNA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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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8 10:23:53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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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河北王女士驾车前往辽宁海城途中,在京哈高速南票收费站附近因躲闪大石块导致车辆爆胎,事故致使她全身多处淤青、头部胀痛,随后被送往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治疗。

王女士住院期间状况不佳,多日高烧不退,体温高达39.9℃,还曾联系姐姐来照顾自己,但因姐姐没时间未能前来。住院期间,医生王某借着检查治疗的机会,多次对王女士动手动脚。3月20日,王女士想要出院,医生王某却以其身体未康复为由阻拦。


3月29日上午,当时病房内仅有王女士一名病人,王某进入病房,提出与王女士发生关系的不当要求。王女士为取证打开了手机录音,王某喂水并亲吻她,遭拒后强行侵犯她,王女士虽有肢体反抗,但考虑到发烧身体不适、担心生命危险,未呼救,随后报了警。手机录音中,王女士曾主动询问医生“是否喜欢自己”,医生给予了肯定答复,3月31日晚,王女士驾车离开葫芦岛返程回家。


警方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送检的左胸部拭子、右胸部拭子均检出人DNA,与王某基因型相同;卫生纸上可疑斑迹检出人精斑,与王某基因型相同;腹部拭子上可疑斑迹检出混合基因型,包含王某的DNA分型;但3份阴道拭子均未检出人精斑。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经过调查后认为,没有发现王某犯罪事实,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王女士认为医生王某侵犯自己的证据确凿,不认可警方的调查结果,随即提出行政复议,希望王某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月26日,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医生王某已被开除。记者联系涉事医生王某,对方拒绝接受采访并挂断电话,负责此事的民警称警方确实没有立案,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来源:当事人供图

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介绍,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证明“暴力胁迫”和“违背意志”。此案中受害人王女士在被侵犯时未呼救,若事前主动提问对方是否喜欢自己的录音属实,易被认定为“双方互动”而非“单方强迫”。但若女性处于高烧无力反抗,嫌疑人利用此特殊情况实施侵犯,可能属于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敢反抗或不能抗拒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强奸,相关单位应综合认定嫌疑人是否采取了暴力以外的行为实施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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