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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6 15:22:14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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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郑州,丁女士称2024年为了给孩子陪读,租了套房子,每个月1800元租了3年,期间丁女士怀孕,年初房东帮忙修锁时发现该情况,告知丁女士不能在家中坐月子,希望丁女士住月子中心或者搬走。“我表示理解尊重,一个人大肚子又找了个合适的房子,准备搬走了他不退我剩余房子和押金,我不能理解!”房东:我没有权利不让别人生小孩,俗话借死不借生,不让在家里坐月子,她要搬走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房子会产生空置期,她违约要扣除押金,可以再协商一下退费问题。此事你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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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6 22:58:59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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