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 回复[1]
发表于 2026/05/16 15:21:48 来自 浙江宁波
分享到: qq sina
5月14日,湖南长沙望城区人民法院通报一案。男子不顾钓场老板“喊个伴”的提醒,独自夜钓,却在凌晨落水,被发现时早已没了呼吸。家属认为钓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把钓场的两位经营者起诉到法院,索赔91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该男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是其自身安危的第一责任人。其明知夜间垂钓存在风险,在经营者多次建议其叫个同伴的情况下,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应在此不幸事件中负有主要过失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男子自身承担八成责任,钓场经营者承担两成责任。经核算,男子家属的各项损失共计107万余元,由经营者人承担20%即21万余元,另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扣减诉前已先行赔付的5万元,最终判决经营者赔偿男子父母18万余元。
Author -关注 -粉丝
发私信 关注TA
发表于 2026/05/16 19:16:03 来自 浙江宁波
写好了,发布
-关注 -粉丝
{{item.Summary}}
{{item.business_hours}}
{{item.address}}
使用 高级回复(可批量传图)
arrow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