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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政府5月11日发布关于征求银丰小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张贴在银丰小区二区内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宁波晚报记者 徐露清/摄 据鄞州区政府于今年2月初发布的该项目拟征收范围,其东至芳草路,南至中山东路,西至银丰小区一区,北至规划路,即鄞州邱隘的银丰小区二区。 该地块北侧,即是4月29日刚刚被宁波城投集团旗下宁麓置地以楼面价28212元/平方米拍下的“高品质住区试点”地块(点击查看地块具体成交情况);再往北是去年底新交付的雅戈尔·明湖懿秋苑;隔银丰小区一区往西,是在建的明湖南区项目工程,地块南面,紧邻在建的明湖南区(二期)隧建段工程。 拟征收地块今年2月初航拍状况。宁波晚报记者 施文/摄 据张贴在银丰小区二区内的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该项目涉及被征收总户数71户,总建筑面积约0.67万平方米,均为国有土地上住宅。 银丰小区二区内部分房屋现状。宁波晚报记者 徐露清/摄 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也就是拿安置房),其中—— 选择货币补偿 被征收住宅预评估比准价格为23960元/平方米。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将货币补偿资金(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和货币补偿补助资金)全额兑换成房票,在征收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房屋(含车库、车位)的,凭不动产权证和购房纳税凭证(购买住宅房屋为期房的,凭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和全款购房凭证),可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实际购房资金少于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按购房纳税凭证记载的价税合计资金)10%的比例给予房票购房补助;超过期限的,不予补助。 此外,除上述房票购房补助外,按照鄞州现行房票政策,拿房票在鄞州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还可获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5%的房票购房奖励。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每户低于2万元的,按2万元奖励。 这么算下来,拆迁后不买房,大概可以赔3万元/平方米左右。 如果凭房票买二手房,补偿价在3.2万元/平方米左右;如果凭房票在鄞州区内买新房,补偿价则在3.35万元/平方米左右。 选择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住宅房屋为潘火街道雅澜和府(兴宁路与沧海路交叉口东南),预评估比准价19260元/平方米。 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同样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给予签约搬迁奖励。 按征求意见稿,在签约期限内签约比例达到80%的,补偿协议生效;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不生效,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效力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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