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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未经同意不得发送这类短信!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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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1 15:57:26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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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今天(5月1日)正式施行。新规明确要求,未经用户明示同意,任何商家不得发送商业短信。


这一规定吸引了网友的关注与讨论。部分网友发文称赞,认为新规能大幅减少房产、理财等各类骚扰短信。但也有部分网友担心新规落地执行难度较大,商家仍会通过间接渠道、第三方外包等方式变相群发骚扰短信。这一规定能否根治商业短信扰民现象?


无价值强营销

垃圾短信挤占正常通信空间


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最引人关注的,是针对商业短信治理机制的完善。新规对授权底线、退订机制与发送、端口与身份管理及全链条监管与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一直以来,许多商业短信没有经过用户明示同意,商家擅自批量发送,用户退订困难,因此又被称为垃圾短信。多位受访消费者反映,垃圾短信发送频率高,涵盖房产、教育、电商平台等多个领域,严重干扰个人生活与工作。


上海市消保委的一项调查显示,76%的消费者表示经常收到垃圾短信,内容繁杂,且存在假冒或混淆签名、设置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江西杨女士说,特别是在电商大促期间,手机收件箱就成了商家的广告牌“垃圾短信混在验证码和取件通知里,一不小心就把有用的短信挤没了。尝试回复退订,但作用不大,退了这个号码,又会有新的号码发来短信。”


“垃圾短信”不仅挤占了正常的通信空间,内容也呈现出泛滥、无价值、强营销等特征。宁夏用户侯女士表示,许多短信根本找不到退订选项,对于上了年纪、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老人们来说,甚至不知道自己在何时何地勾选了同意接收的选项。03

01

新规强化“明示同意机制”

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专家介绍,新修订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通过强化明示同意机制举证责任倒置,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新规明确要求,短信发送方提供并留存用户明确表示同意的凭证,而且需要保留凭证六个月以上,如果不能提供相关凭证,属于违法发送商业短信。


有网友发文询问“何为商业短信政务公益短信是否也应征得用户同意”,中国信通院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乃青解释,根据工信部新修订的第74号令《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商业性通信短信息是指含有介绍、推销商品、服务或者商业投资机会等通信短信息。


公益性短信息特别是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预警和处置的信息,其发送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属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无需事先征得用户同意。这是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特殊考量,与需要严格遵循用户同意原则的商业性短信息有本质区别。


三大运营商:

目前可拦截部分“垃圾短信


记者了解到,目前电信三大运营商都提供屏蔽垃圾短信的相关业务,可对部分内容进行拦截。


  • 中国联通:2025年7月起要求,如果发送的短信内容中包含联系方式,须提前报备审核;

  • 中国电信:2025年5月20日起,短信若包含链接、IP地址或联系方式,将存在较大概率被拦截导致短信发送失败;

  • 中国移动:已陆续开启“引流信息拦截”管控措施,若短信内容中包含链接、联系方式等引流信息可能触发拦截,导致发送失败。


专家建议:增加违法成本

建立黑名单机制


新规能否真正落地见效,还需时间的检验。专家介绍,“垃圾短信”的治理一直是难题,核心痛点在于利益驱动与运营商的落实程度,同时也是对监管部门的一场大考。

电信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提供防侵扰的服务,从技术上强化“垃圾短信”识别的精准性,而电信监管部门对于违法企业要加大惩处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专家建议可建立黑名单机制,一旦发现有企业违规发送垃圾短信,可禁止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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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1 16:23:26 来自 浙江宁波

没用的,用户协议里会有的,你勾选就默认同意了,不然APP 都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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