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曲周县的居民曹晓丽(化名)反映,今年1月16日晚上,她女儿晴晴(化名)和朋友们在当地一家名为星悦童话的KTV聚会。16日晚喝醉醒来后发现在一家宾馆,身上没有穿衣服,意识到自己被性侵了。孩子称“是KTV的服务员将她带走的。”1月18日,曲周县公安局予以立案。4月21日,记者从曲周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此前的3月9日,公安机关以黄某轩涉嫌强奸罪移送至该单位,目前案件处于审查逮捕阶段。(据4月21日澎湃新闻报道)
曹晓丽表示,案发后女儿精神欠佳,出现过自残行为,经河北一所三甲医院诊断为“焦虑抑郁状态”。4月13日,曹晓丽带着女儿再次前往医院,目前正接受住院治疗。
从报道来看,此案的发生,有三个关口失守。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如KTV、迪厅、舞厅等),无论是否有家长陪同,未成年人一律不得进入。
公开资料显示,多地都有KTV接纳未成年人被处罚的案例。那么,晴晴是一位14岁的未成年人,为何能进入KTV消费?相关娱乐场所有尽到职责吗?
二是,相关法律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那么,为何KTV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甚至还放任他们饮酒呢?无疑,这也是导致晴晴受伤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她没有饮酒,可能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性侵事件。
三是,公安部规定,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应做到“五必须”。其中就有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监控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前台登记后,用双手将不清醒的晴晴从车上拖拽至酒店房间。那么,酒店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吗?三个关口,落实其中一项,就不可能给犯罪嫌疑人可乘之机。男子有这么不寻常的行为,为何酒店不干预?
由此可见,晴晴受伤害,是多重关口失守导致的恶果。不必讳言,保护未成年人,监护人应该尽到责任和义务,对孩子去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做什么要知情,要教育他们保护自己远离伤害。但是,晴晴是未成年人,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国家出台这么多的法律法规,就是通过重重关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黄某轩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从报道细节来看,这么多的漏洞同样让人警醒和深思。当地相关部门对未落实责任要求的经营主体,也要展开调查,依法依规处理,以警示其他经营单位不打折扣落实法律法规,织密未成年人的防护网,保护他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