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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宁波市公安局公布 全大市 禁售、禁燃(限燃)烟花爆竹区域 ↓ 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等要求,今年春节,相关区域继续执行禁售、禁燃(限燃)政策。 现将全大市禁售、禁燃(限燃)烟花爆竹区域公布如下。 宁波市中心城区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甬政告〔2021〕1号)明确下列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高新区; 2、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3、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镇海区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海区禁止和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意见(2025年修订)〉的通知》明确如下: 禁止燃放区域: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圈内镇海区区域;招宝山街道全域;蛟川街道雄镇路以南区域;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 限制燃放区域: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圈外的蛟川街道雄镇路以北区域、骆驼街道区域、庄市街道区域,该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 北仑区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仑政告〔2021〕2 号)明确下列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北仑区区域; 2、中心城区部分区域:东至珠江路,西至松花江路人民路,南至329国道,北至进港路。 奉化区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奉政告〔2025〕1号)明确下列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锦屏街道城里厢区域。具体范围,东至锦屏南路,南至城基路,西至城基路和朝阳路,北至体育场路; 2、奉化区教育局(锦屏街道)、大桥市场(岳林街道)和银凤广场(溪口镇)100米范围内。 余姚市 《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时段的通告》(余政告〔2025〕2号)明确: 城区南环西路―西环南路―谭家岭西路―余梁公路―丰山西路―西环北路―梁周线―余慈公路―城东路―东江―黄杨车江―向南河―达环路―学前路―环山路―达环路―月梅路―余慈铁路―九垒山公铁立交路―阳明东路―向南河―余姚江―竹山江―最良江―新桥江―新横江―城东路―南环西路由道路、河流、铁路形成的封闭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该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五。 慈溪市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慈溪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慈政发〔2020〕35号)明确: 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南三环路;西至杨梅大道、前应路、西二环路、三北大街、西三环路;北至北三环路、浒崇公路、中横线路区域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宁海县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宁政通〔2021〕2号)明确: 1、城区:兴海路—福泉路—徐霞客大道—西环路—回浦路—兴宁北路—桃源北路—平安大道—兴海路形成的封闭区域; 2、御华府小区、时代悦府小区、上东国际小区、汇景嘉园小区、依山郡小区、东泽园小区、汪家村、杜鹃新村、雅致岙小区、堤树村、浦西小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该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 象山县 《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山县禁止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意见的通知》(象政发〔2021〕29号)明确: 1、彭姆岭老公路―城西路―丹峰西路―园中路―丹阳路―天安路―象山河路―巨鹰路―丹阳路―海山路―丹峰东路―塔山路―东谷湖路以西至彭姆岭老公路封闭圈; 2、梧桐御府、丹府一品、万华康庭、龙泽名园、桃花源、丰泽园、府邸庄园、丹桂花园等小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该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正月十四至十五。 前湾新区 除9类禁止燃放部位以外,全域均可燃放。 全市统一禁止燃放部位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七)商品交易市场; (八)高层建筑; (九)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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