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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宁波交警将于2月8日 复用、启用一批 固定式交通技术电子设备 ↓↓ 设备启用后 将对以下行为进行抓拍 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②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④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⑤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⑥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⑦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⑧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 ⑨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限速标志标明时速); ⑩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G228国道与东顾大桥路口 (①②③④) 2.G329舟鲁线与兰海中心直路路口(①②③④) 3.S206嘉余线与长安路路口 (①②③④) 4.S306镇萧线与东环线路口 (①②③④) 5.S306镇萧线与河塍路路口 (①②③④) 6.S306镇萧线与振兴路路口(①②③④) 7.S307北上线与小马路路口(①②③④) 8.S307北上线与缪云路路口 (①②③④) 9.云山中路与云山浦路路口 (①②③④) 10.海涛路与兴姚路路口 (①②③④) 11.籍义巷路与朝阳路路口 (①②③④) 12.兰风大道与金湖路路口 (①②③④) 13.世南西路与健民路路口 (①②③④) 14.新建北路与舜汇路路口 (①②③④) 15.余慈连接线与舜宇东路路口(①②③④) 16.长安西路西延与街路江路路口 (①②③④) 17.兵马司路与梅山路路口 (①②③④) 18.舜宇路与兴贤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⑥) 19.子陵路与怡景路路口 (①②③④⑤⑥) 20.余马线与世纪路路口 (⑤⑥) 21.鄞开线K41+725 (③⑤⑥⑩) 22.鄞开线K43+770 (③⑤⑥⑩) 23.鄞开线K40+590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24.鄞开线K44+850 (①②③④⑤⑥⑦⑧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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