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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宁波市出租汽车行业将迎来价格调整。 记者从宁波市出租汽车协会获悉,根据相关部门批复,2026年春节假期期间(2月15日零时至2月23日24时),宁波市巡游出租汽车将每单加收10元临时服务费。这也是宁波巡游出租汽车连续第五年在春节期间收取该项费用。 此次加收费用将直接通过计价器实现,乘客只需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支付车费即可,无需与司机进行额外结算。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的,若执行平台收费标准且在线上结算费用的,则按平台规则计价;网约车临时服务费则以各平台公布为准。 目前,宁波出租汽车计价器系统陆续调整升级,并在车内张贴“告乘客书”。按规定,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应在副驾驶前方醒目位置张贴加收服务费告知书,并向乘客提供机打发票。 宁波市出租汽车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期间巡游出租车加收服务费,提高司机收入,可以鼓励更多司机节日期间留在岗位,方便市民打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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