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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时间跨度近20年的诈骗案件。2006年,老高夫妇通过中介将房屋出租给周某。交谈中,周某得知老高夫妇有购房意愿,遂谎称自己在拆迁办工作,并虚构一名“急需卖房”的拆迁户“李阿姨”,称其有一套安置房因无力补平米数,欲低价出售。老高夫妇信以为真,委托周某代为办理购房事宜。周某答应后,特意叮嘱二人不要告知子女。此后,周某以支付定金、打点关系等理由,多次向老高夫妇索要现金。2008年,周某称“单位领导”已同意交易,并将所谓领导“毛科长”介绍给老高夫妇认识,还在“李阿姨儿子”见证下交付7.5万元房款。期间,周某持续以请客送礼等人情往来为由索要钱款。此后,周某又以房价补差费、择房费、分房押金、户型押金、套型押金、维修基金等名目不断要钱,直至2024年,累计金额已超过300万元。2025年7月,因始终未签订买卖合同、也无法看到房屋,老高夫妇前往拆迁办核实,发现根本不存在周某其人,也不存在所谓的“李阿姨”及其儿子,遂要求退款。周某以手续复杂为由拖延,老高夫妇这才确认被骗并报警。2025年7月,周某被警方抓获。到案后,其拒不认罪,悔罪态度极差,且长期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并有同类前科。日前,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周某提起公诉。(上海法治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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