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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宁波市区购房补贴延长政策一文全看!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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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5 11:40:42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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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鄞州区&高新区

《宁波市鄞州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为鄞州区(高新区除外),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首次网签备案和购买二手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申请人。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每套最高补贴6万元,最少补贴50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每套最高补贴2万元


补贴发放对象为实施时间内,在鄞州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首次网签备案合同的个人,购买二手住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需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方可申领补贴。


一、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者即按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的1%给予补贴。


其中,所购房源通过住建部门审定,装修标准超过住宅销售备案毛坯均价15%或6000元/平方米的(不含本数),统一按5000元/套标准给予补贴;其余房源按照最高不超过6万元/套给予补贴,分类如下:


1、所购住房面积在110平方米(不含110平方米)内的,按完税证明计税价格的1%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套。


2、所购住房面积在11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不含140平方米)内的,按完税证明计税总额的1%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套。


3、所购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至180平方米(不含180平方米)内的,按完税证明计税总额的1%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套。


4、所购住房面积在180平方米至200平方米(不含200平方米)内的,按完税证明计税总额的1%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套。


5、所购住房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补贴5000元/套。


二、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者:一次性给予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金额)1%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套。


高新区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标准为: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完税金额(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总额)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享受人才购房补贴和大学生购房补贴的购房人,可叠加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购房人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内申请购房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02

海曙区

海曙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1、对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二手住宅,补贴标准明确为:“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登记信息或契税信息联系单为准)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此前为最高不超过3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不含税部分)1%的货币补贴(以房地产企业交付结算出具的购房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6万元。


2、对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二手住宅,补贴申请时限统一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


新建商品住宅需在开具购房结算发票一年之内、二手住宅需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并缴纳契税六个月内申请。


凡是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03

北仑区

北仑区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北仑购房补贴的标准是: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买人,一次性给予网签备案合同总价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买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北仑购房补贴的申报截止时间由此前的2024年7月31日延续至2025年1月31日
购房者完成购房后,务必在这个日期之前去申请补贴,过期视作自动放弃,一律不再办理。

04

镇海区

镇海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的个人可申请购房补贴的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调整二手住宅补贴标准,明确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二手住宅,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1%的货币补贴(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登记信息为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此前为最高4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不含税部分)1%的货币补贴(以房地产企业交付结算出具的全额购房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6万元

1、自2024年7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期间完成交易且取得原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的,补贴申请时限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2、2024年7月1日至本通知发布之日期间完成交易但未取得原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的,以及本通知发布后完成交易的,补贴申请时限按原细则规定执行(新建商品住宅在开具全额购房发票6个月内、二手住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并缴纳契税6个月内,自行至房管窗口办理申请。


凡是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05

奉化区

奉化二手住房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也就是说,现在在奉化买二手住房,不再有购房补贴!


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标准没变,还是购房发票价款1%、最高不超过4万元


但二手住房的补贴标准调整为: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此前,为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贴申请时限统一截止至2025年1月31日


江北区目前还没发布购房补贴延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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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5 13:16:37 来自 浙江宁波

都是延长补贴的消息? 各地各区的购房补贴是什么时候开始的?2024年1月1日开始的吗?
    TA共获得: 回复:1
    新小吉
    新小吉 2024/11/15 21:09:52 来自 浙江宁波 举报 0 回复
    2023年就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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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4/11/15 21:04:49 来自 浙江宁波

    之前市里说延长,大家都以为和之前政策一样,结果现在说上限五千。。。。

      发表于 2024/11/15 21:10:31 来自 浙江宁波

      好几个区都是上限五千

      比如海曙本来说的是1%,最高不超过3万

      现在变成了上限5千,也就是说你之前买的300万房子,你以为你能拿3万,但由于窗口不受理没得办,现在变成5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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