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460元!前三季度宁波人均收入全省第二,同比增5.9%
来自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宁波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460元,同比增长5.9%,较全省平均水平高出7437元,在11个地市中位居第二,仅次于杭州。
收入增速呈现回升态势。按常住地分,宁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902元,同比增长5.5%,较上半年扩大了0.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26元,同比增长6.7%,较上半年扩大1个百分点。显示出三季度居民增收状况进一步向好,与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幅度相近,体现出我市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较强。
收入水平保持领先。前三季度,宁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902元,较全省平均水平高5770元,位居全省第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26元,较全省平均水平高7088元,位居全省第三。

从居民收入看,前三季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均高于GDP增速,城乡收入比值为1.62,同比下降0.02,差距进一步缩小;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5.8%,高于农村居民9.1个百分点,继续保持领先增长。
“宁波市居民收入无论是在水平、增速还是结构上都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趋势,体现出了较强的韧性和弹性,为宁波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副队长、新闻发言人金小天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