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爱卫办会同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级部分单位无烟环境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了暗访评估,总体情况较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和《浙江省爱卫办 浙江省文明办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浙江省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我市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本次暗访共抽查了30余家单位,发现各单位均根据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标准,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控烟管理 制定无烟机关管理制度,将控烟纳入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单位内部控烟工作,设有控烟督导员、控烟巡查员。 二是开展控烟宣传 运用展板、海报、宣传栏、电子屏、标语等载体开展控烟政策、烟草烟雾和二手烟危害等宣传。 三是布置无烟环境 在建筑物入口、地下车库入口、大厅、会议室、楼梯间、办公室、卫生间、走廊、电梯内外、等候区、会客区等区域张贴禁烟标识。 四是设置室外吸烟区 在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处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并配以清晰的引导标识。 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是践行健康中国理念的一项重要行动,是提升机关综合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下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2021年底,实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无烟党政机关全覆盖,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 来源: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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