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GONGSHANG局高新分局局长楼XD局长,水淹八旬老人房屋现导致老人无家可归流落街头,我是老人儿子有抑郁焦虑症和精神疾病长期吃药,今年本来疫情就严重,再加上出了这一档子事情,难上加难呀!!! |
发表于 2021/01/16 10: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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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楼房子的女主人,此房屋的出租一直由我在打理,我觉得有必要对此次漏水事件的情况全面说明一下,以避免误解,此说明已向有关机构报备,我们对下述说明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四楼房屋建筑面积59平米左右,二室一厅,出租给一个公司,二个员工一人一间,并没有改变房屋结构。 而“群租房”,是指将住宅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间分别按间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住人”. 其次,漏水事件是9日上午9点左右,由于气候关系,阳台上通往洗衣机的细管被冻裂漏水。目前没有发现住客有用水不当的现象,一直由我们房东直接处理此事,从没有要求住客和楼下交涉。(据我们通过81890请来的水电工反映,8日该小区有7起水管冻裂的漏水事件) 三、得到漏水的消息后,我们马上通知房客回去关掉水阀,因水阀在室外,物业在房客赶到前已经进行关闭。由于当时我们人在市外,无法当即赶达,我们于晚上8点赶去察看现场,并和当时受损的三、二、一楼约定在第二天10日上午先来查验维护j及打扫。 四、10日上午,我们带水电维修工、电工以及自己的几位朋友从三楼一直检查维修保洁到一楼,维修好自家漏水管道,并关闭自家水闸(房客由于惊吓已搬离并准备退房),检查每一家电线线路和电器,发现三楼多功能吊灯损坏,和二楼电视机进水,其余有问题灯泡全部做了更换(不管是什么原因),在结束时全部打开电器,请一二三楼进行查验,并拍照留存。查验维修保洁的时间从上午9点一直延续到下午3点。 五、在10日晚上,由于二楼住户(二楼常住户为一对40岁左右的夫妻带一个孩子,房内也无老年人用品,据男房主说住厨房房从未开火,现场确未见开火痕迹,房内床头上悬挂婚照。)提出房子不能居住,我们和社区负责人和调解员等人去二楼现场察看,结果发现二楼阳台地漏污水倒灌,大量带有洗衣粉泡沫的水进入房间,经过社区寻访,发现七楼正在洗衣,水通过排水管排放,同时一楼也发生渗水和地漏倒灌现象。二楼住户也提及在9日之前多次向物业反映地漏倒灌现象,为此社区管理人员马上在每家住户门上贴了相关停用公告,上述都有都照片留存。 六、在损害赔偿的协商中,我主动于11日上午10点半一直到晚上9点,13日下午2点半到4点半到社区和受损住户联系房屋维修及补偿事项。14日上午9点半到12点接社区通知在社区通过社区调解员一直和二楼住户在协商。11日晚上已经和三楼达成和解,赔付了损失600元,签订了和解协议,同时和一楼也基本达成共识(一楼损害较小)。 七、在和二楼住户协商损失赔偿问题时,第一次调解中二楼住户通过社区调解员先是提出20万赔偿,后又通过社区调解员提出16万赔偿,但一直没有提供具体的相关赔偿依据,二楼住户的面积套型和我四楼相同(受损户均为同一套型和面积,也为59平米左右),装修是零几年装修,据房主和社区调解员说,此房为婚房,结婚已10多年,所以没有继续谈下去。 目前的争议主要在于二楼住户提出所有地板要全部换新重装,由我们承担,再由我们向倒灌责任方追偿。而我们认为地板是否具有使用价值需要评估,受损害的损失需要进行评估(包括地板、墙体、电视机、床垫)。其次地板的损害我们漏水是一部分原因,但造成倒灌也存在一部分责任,损害应共同承担,不应该也无法由我们先行承担再向其他损害方追偿。 八、由于双方意见不一致,所以二楼住户在社区调解员面前先提出走司法途径,对此我们也认为这样比较稳妥,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后遗症。 九、在这次漏水事件中,虽然水管冻裂有气候原因而非我们人为原因,但我们也有保养维护责任,所以我们对漏水产生的损害承担相应所有责任,也多次对受损方进行了道歉,由于双方在有关责任承担方和损害金额上争议较大,必须进入司法裁决程序,我们也会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把此次事件尽快解决好。 |
我是房主的朋友,我对以下发言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这件事情发生到现在,每次都是被淹住户主动去找4楼,,家中老人可能一开始不清楚损失情况,提过16万赔偿,但是后面我们找了第三方检测,家人商量后决定只要对方帮我们修复好屋顶和被浸泡的地板如何赔偿即可,家中被浸泡的家具和电器都算了。在后面多次协商中,我们也表明了这个要求。,但是对方始终就认为换个床垫,换几个灯泡,房间打扫一下就可以住人了。请问,如果是您家的唯一住房,哪怕房子再老,但自己精心维护了十几年的,一直住着,但是整个房顶泡水后不知道会不会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您敢住在里面?而且这几日房顶就已经开始泛黄脱落,地板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浸泡后翘起和生虫,而且自始至终每次协商都有社区人员在场,到底谁在说瞎话,一目了然。而且倒灌是第一次发生,不然物业那里自然有记录。房主家的情况,经济能力弱,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具体的情况不再赘述,我觉得也没有必要卖惨,房主自始至终的诉求,就是把因漏水的损失恢复好。甚至不用他们额外赔偿的。做人请讲点良心,漏水的确不是你们故意或是期望的,但是既然是你们房子出了问题,导致楼下被淹,肯定是你们房主负责任,逃避或耍赖解决不了问题,还有,走法律程序这个话,自始至终都是4楼房主在说,也从没有一句道歉,所有过程社区工作人员都在场,都能证明。
发表于 2021/01/14 17:10:57
发表于 2021/01/15 10:10:50
发表于 2021/01/15 09:59:36
发表于 2021/01/15 11:39:03
第一,能和局长大人们住在一起,你家的房子应该不错,现估计要3.5W一平。第二,水管爆裂应该是外墙水管,不应该把你家电视等电器进水。第三,真如你所说,可以打官司,该赔的全部会赔你。第四,这种事难免都会发生,希望能理解。第五,如果真是家里爆水管,说明这个局长还真是廉洁,好局长一个。第五,人家别处几套房子跟房子漏水无关。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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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15 09:22:42
这个思路么 应该是类似出租车给了别人,别人出了车祸要赔偿,估摸着赔不起跑路了,要车的所有人负连带责任。估计这还真要法院给你定责了,原因咋定,责任咋定你直接全怼人家房东身上 估计人家也不乐意,坐等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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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15 10:22:26
发表于 2021/01/15 10:50:03
发表于 2021/01/15 11:38:56
发表于 2021/01/15 20:27:34
发表于 2021/01/16 13:36:46
发表于 2021/01/16 13:53:34
发表于 2021/01/16 15:24:35
发表于 2021/01/16 15:32:51
事发当日,我们打了多少电话,居委会打了多少电话,才把你们请出来,事发到现在我们在居委会一次次要求协商,你老婆一次次拒绝,居委会主任,片区负责老师,调解老师都可以作证,你现在在这里装委屈装无辜,给谁看呢?想洗白没有问题,但请你问问自己的良心,你们家事发到现在是怎么处理怎么做的,你们有的是房子,空调地暖的打着,今天又降温了,我们还是无家可归。作为国家的领导干部,人民的公仆,希望你没有白白接受党那么多年的教育,真正的坐下来我们双方沟通怎么赔付修复,而不是用你的关系和拖延来让事情和痕迹消散。也许时间可以让证据消散,只要你问心无愧,只要你夜深人静能安然入睡,只要你觉得这个世界没有因果报应,局长大人你一切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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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16 16:20:39
发表于 2021/01/17 21:32:36
找专业评估公司定损啊,该打官司就打。最烦这种上网来博大众审判的。法院判下来了,不由他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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