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追问:鄞州公安局的权威文书还要等多久?
报案人冒着酷暑N次上门咨询催促无果,百丈派出所杨晓东警官违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规定拒不出具报案回执,并一再以“下星期回复”糊弄的“懒政”问题已于8月4日投诉于贵局,鄞州公安局回复“目前该案已上报分局法制部门进行不予立案审批”,不清楚猴年马月给出相关法律文书!细细推敲之,该局的回复其实并不能算回复,理由如下:
一,从常识上公众能认知“鄞州警方在线”应该是代表鄞州区公安局的,而且内设机构法制部门只是该局的下属,至今还未完成审批,就早产“故该案不构成诈骗罪”的结论。鄞州公安局向下属部门“上报”和”审批“的奇葩举措,且逻辑上牵强附会不说,急吼吼的出来给个呒厘头的“回复”,彰显警方内部少数缺乏基本业务素养的警员罔顾章法而胡乱作为的窘态!
二,“鄞州警方在线”刻意回避杨警官在银行调查核实到的事实:朱某已经逾期还贷和朱某夫妻长期信用卡欠款的极不其不正常状况。杨警官对朱某这一隐瞒真相的恶劣行径紧紧捂着的用意和动机令人生疑。为此,本人证据在握,后续维权行动将向有关部门递交。
三,“鄞州警方在线”仅以“不存在虚构事实”说事,对嫌犯“隐瞒真相”只字不提,对法律偷换概念,断章取义一目了然。警方无视事实真相,对法律随意取舍,本质上是篡改和变造法律的行为。
在此,本人不作过多表述,点到为止(有限精力留作以后维权之需),错误的肯定留下巨大漏洞,想瞒天过海没那么容易。
最后,要求贵局督促鄞州公安局尽快作出权威决定,并给出出具文书的确切日期,亦即本人还需等几天呢?毕竟40多天过去了,杨警官们已经没有任何理由继续糊弄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