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个朋友喝酒,聊起生活,他在抱怨他对他的儿子很好,但是他的儿子确总喜欢往他妈妈那里跑,这个周末又去了。 如果真的希望他无忧无虑的快乐,就把选择权还给孩子。你的另一半可能确实在婚姻中伤害了你对不起你,你恨她那是你的事情。但他的妈妈可能并没有对不起你的儿子,她依旧很爱他,这种爱,他是懂的,能感受到的。这是你儿子的事情。你必须将两者切割!你制止了,他和母亲的互动只不过被迫转入地下,这真的你愿意看到的?你觉得他在这种躲藏中会快乐吗?再者,你能阻止多少年?他大学毕业了,独立赚钱生活了,你依旧不遗余力的去阻止吗?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真心不是你能控制的。 你的离婚已经让你的孩子失去了一层安全感了。他愿意过年在哪过就在哪过,他不会因为常去他妈妈那里了,今后和你就不亲近了。当然也不会因为你的阻止,和他妈妈变淡。 有点激动,逻辑有些混乱,看客看个大概吧 |
[恭喜,此贴已于2019-06-24 09:45:55 在婚姻物语 被 车前子7 推荐,推荐理由:原创内容]
发表于 2019/06/23 23:35:06
发表于 2019/06/24 07:59:11
发表于 2019/06/24 08:14:08
打手这样说:
只要是离婚,且离婚后一方对另一方无比仇视,包括不理不睬、互相仇视对方家庭及其家族成员、甚至拒绝一方见孩子! 打手用混迹论坛500年的经验总结一句话: 必定有一方犯错,且死不认错!离婚方式甚至是以最残酷的对薄公堂方式撕开关系! 想想看, 一夜夫妻百日恩, 想想看,为什么一方会如此仇视另一方! 如果不是犯下错误,如果不是死不认错! 那会有离婚后,老死不相往来还连带孩子? 可能这样说有些网友看不明白! 举个简单点的例子吧: 你的邻居天天把垃圾扔在你和他家过道平台的靠你这边的一侧, 当你质问时,却死不认错!甚至恶语相对! 试问:你会对你邻居有好脸色? 所以,离婚也是同理的! 从帖子中看出楼主不让孩子去前妻哪里, 必然是前妻犯错, 且不肯认错! 只是血浓于水, 稚子是无辜的! 只要楼主自己教会孩子对错, 放宽心即可! |
发表于 2019/06/24 09:52:44
其实,扪心自问,这世间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离婚了,会占有孩子,不然他和对方交流,给孩子洗脑,或者是断绝他们的关系。这也是一种发泄。 这样的情况,比较多,因为是现实。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很多东西是一个时代的文明,或者是堕落。 比如现在到了西方国家或者香港,结婚离婚很随意的时候,同居不结婚,也就是婚姻关系很乱的时候。看看TVB。 那么这个时代的人,对小孩是不是在男的,还是在女的哪里。大家都能接受。 所以这里,我用的词是,文明,也是堕落。 |
发表于 2019/06/24 16:47:25
发表于 2019/06/24 19:29:34
发表于 2019/06/24 08:32:54
夫妻间发生问题责任固然有一方负主责,不过不应让孩子站队。但对小孩来失去母爱更为不利,你们之间的爱恨情仇不要影响孩子,这样有利于他的健康成长。至于你们之间的谁是谁非,还是孩子大了,有了是非鉴别能力了再说吧。他会有想法的,不要多说对方的不是。血浓于水,亲情割不断的。就是他妈有错,还是他妈,你要明白,培养爱比种植恨更为紧要。从另一角度说,俩人一块来关心孩子,对孩子成长肯定更好。千万别纠结在孩子与有错的妈来住的问题上,男人大度点,从新开始,找到自已合适的另一半更重要,祝这位仁兄早日摆脱受伤的阴影,多关心孩子,培育好孩子吧。
![]() |
发表于 2019/06/24 09:30:03
发表于 2019/06/24 08:16:56
发表于 2019/06/24 11:44:23
发表于 2019/06/24 14:59:15
这个真无关对错。夫妻围着孩子转,以孩子为中心,而不是立足于各自家庭重点,本身就是很荒唐不无实际的做法。毕竟除了孩子,还有各自双方的家庭。有所得必有所失,以孩子为中心,家长双方也将失去更多的东西。
|
发表于 2019/06/24 17:27:52
{{item.Summ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