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买了宁波瑞丰商博城,让他们代为转租,1:9拿租金,全额付款后本应可拿租金,后跟我说要凭收益金发票才可以拿租金,所谓收益金,就是我去地税开出租发票给他们,凭这发票他们才能转交给我租金收入,地税开普票交6%点,开增票交8%,换你们是不是开普票,谁跟自已钱过不去,除非自已钱多的没处花,可瑞丰说我们规定一定要增票,要不钱就不给,我说开增票没问题,那至少2个点返还给我,5年合同,每年2个税点,他们就一句公司规定不处理,上头反应没个回应,我说你们是不是根据合同来的,合同上哪点写着要增值税发票,你们就句公司规定,说合同不对可以去告,我们还有律师,那这么说合同是假的可以不当回事,合同上写着我们是不是可以不用履行,若我们错了,你们是不是说合同上写着,你们交税就你们交税,你们不交我们去告你,现在合同出问题了,你们就来句公司规定增值税就一定要增值税,你们想抵扣,知道钱,我们钱是天上掉下来的,试想问合同有什么用,针对我们的是吧,若我们不开票,你们是不是可以说合同上写着我们交就一定我们去交,拿着合同来告我们,现在出现漏洞,你们不承认,一句公司规定来打发我们,试问被骗的人有多少,他们规定要增值税,是不是都乖乖开增值税给他们抵扣,不知自已已多交了2个税点,瑞丰是不是挺恶心的,拿着我们的钱去抵扣,不承认自已错,上门讨说法还底气十足,把我当空气,推三推四,这就是态度,我就想问,员工都这样还是整个部门都这样,大家买瑞丰,只能说合同不合同看不看无所谓了,这合同针对他们有益的来签的,你们若查出毛病,这合同就成废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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